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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赢大气防治攻坚战 南阳构建“1+7+7”体系

  【中国环保在线 地方新闻】为确保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,着力解决大气污染突出问题,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,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,南阳市系统构建“1+7+7”大气污染防治体系。



 
打赢大气防治攻坚战 南阳构建“1+7+7”体系

  
 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、改善生态环境,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业,事关发展全局。河南市委、市政府日前出台了《中共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》,系统构建“1+7+7”大气污染防治体系,全面打响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,着力解决我市大气污染突出问题,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,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。
  
  1个意见:指明攻坚方向
  
  7月27日,《中共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正式出台。《意见》指出,全市上下要认真落实《环境保护法》和《大气污染防治法》,坚持“依法治理,综合施策,问题导向,标本兼治,突出重点,全面推进,改革创新,完善机制”的原则,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,通过“调、禁、改、关、停”,统筹推进扬尘污染治理、燃煤污染治理、工业污染治理、机动车污染治理、挥发性有机物治理、秸秆禁烧、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等攻坚措施,精准、精细、精确治污,加强综合协调,明确治理重点,强化治理措施,细化责任主体,完善政策制度,严格考核奖惩。
  
  《意见》要求,到2016年底,市中心城区可吸入颗粒物(PM10)年均浓度、细颗粒物(PM2.5)年均浓度和全年优良天数达到省定目标要求;其余各县(区)可吸入颗粒物(PM10)年均浓度、细颗粒物(PM2.5)年均浓度和全年优良天数达到市定目标要求。到2017年底,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省定目标要求,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。
  
  7项制度:保障攻坚实效
  
  为确保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,在《意见》的基础上,市委、市政府研究制定了《党委、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》、《南阳市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指导意见》、《南阳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》、《南阳市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办法(试行)》、《南阳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》,并转发了《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(试行)》、《河南省排污许可管理暂行办法(试行)》,共7项制度性保障文件,逐步健全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制度体系。
  
  理清职责任务,严格责任追究。细化明确各级党委、政府、相关职能部门和审判机关、检察机关的环境保护工作职责,按照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、失职追责”和“三管三必须”的原则,科学运用《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(试行)》,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领域履职用权行为。
  
  实行网格监管,倒逼责任落实。建立市、县(区)、乡镇(街道)“定人、定责、履责、问责”三级环境监管网格,条件具备的县(区),延伸至村(社区)。行政一把手承担本级网格监管领导责任,分管副职承担本级网格监管直接责任,各级职能部门负责人分别承担监管责任,切实形成政府负总责、相关部门共同监管、片区责任到人、工作任务具体、信息反馈流畅、奖惩渠道明晰的网格化环境监管制度体系。
  
  严格目标考核,完善生态补偿。重点以各县(区)可吸入颗粒物(PM10)和细颗粒物(PM2.5)年均浓度下降比例作为考核指标。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县(区)实行“一票否决”,暂停该地一些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审批。从2017年1月1日开始实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,按照“谁保护、谁受益,谁污染、谁付费,谁损害、谁赔偿”的原则,实行基础扣奖标准与递增递减扣奖标准相结合方式,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,进一步调动各地大气污染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用经济手段促进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。
  
  7个方案:覆盖攻坚重点
  
  攻坚扬尘污染治理。加强对全市455个在建施工工地的管理,严格执行“开工前做到‘六个到位’、施工中做到‘六个百分之百’、施工现场做到‘两个禁止’”要求。进一步加强全市156个扬尘路段的集中攻坚治理,严格落实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八项基本要求,强化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治理。制定各类露天堆场扬尘污染治理实施细则,从2016年7月25日起,对达不到要求的露天堆场业主单位,依法依规进行处罚。重点加强对蒲山和西峡汉冶特钢区域环境综合整治,确保两个重点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。
  
  攻坚企业废气污染治理。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淘汰落后产能,化解过剩产能。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,严把新上项目环评准入关,对未通过审查的项目,一律不准开工建设。2016年10月底前依法依规关停、清退、淘汰98家涉气“小散乱差”污染企业,完成8台257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的超低排放改造、11台工业炉窑的废气提标治理。全面整治187家重点涉气工业企业,确保废气达标排放;对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,依法依规严格实行停产治理。
  
  攻坚燃煤污染治理。坚持内节外引,优化能源结构,制定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目标,严格落实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责任制,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。2016年10月底前完成166台10蒸吨/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;完成5台10蒸吨/时以上燃煤锅炉提标治理;加快推进实施“电代煤”、“气代煤”工程和清洁煤替代散煤;对全市69个散煤销售点开展执法检查,取缔劣质散煤销售点,大幅减少各类燃煤污染。
  
  攻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。加强对石油化工、包装印刷、规模化餐饮场所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,推动企业规范工艺、控制废气逸散;加强对成品油生产流通领域质量监督检查,提升油品质量;按时完成1家石油炼制、3家石油化学、2家包装印刷企业VOCs治理;完成1座储油库、506座加油站、56辆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;强力推进232个规模化餐饮场所和208个露天烧烤摊点油烟治理。
  
  攻坚机动车污染治理。坚持“任务导向、集中整治、奖惩兼并、确保完成”的原则,采取彻底排查车源、严格注销报废、全面限行禁行、加大淘汰补贴等有力措施,加快推进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,2016年10月底前完成省定31854辆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任务,2017年全面淘汰黄标车。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,开展高污染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筛查治理工作,全面提升油品质量和机动车排放标准。
  
  攻坚秸秆禁烧。全面落实各县(区)政府(管委会)职责,强化基层村和村民组秸秆禁烧联防联控责任,构建全市16个县(区)、203个乡镇(街道)、4096个村民组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体系,加快实现全市基本“零火点”目标,努力在全市消除秸秆焚烧现象;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有机结合,加快提高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,今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%以上;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扶持,提高村民秸秆禁烧自觉意识,建立秸秆禁烧监督管理长效机制,使秸秆禁烧常态化、制度化;严格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,严惩各类秸秆焚烧行为。
  
  攻坚重污染天气应对。实施统一的重污染天气预警标准,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,及时启动应急响应,制定更加严格、更加具体、更加有针对性的应急减排措施,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,强化重点时段污染物排放的限制和管控。借助应急期间社会各界容易达成共识的契机,使应急期间严格的管理措施逐渐提升为日常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,减少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,降低污染物浓度,确保完成全年环境空气质量目标。
  
  (原标题:南阳市构建“1+7+7”大气污染防治体系) (来源:南阳日报)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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